2025 年 10 月15 日,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吐尔洪边境派出所霍斯阿热勒村警务室民警在警务室门口发现一只鸟在徘徊,民警上前后,该鸟并未飞走。民警见状,对该鸟身体进行检查,发现翅膀受伤,无法飞行,随后,民警对其进行投喂食物和水。经专业人员辨认,确定这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游隼。目前,游隼已移交新疆公安厅食药环犯罪侦查局阿尔泰山分局富蕴林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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